各院(部):
根据学校“五一”放假的通知要求,“五一”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至2日,为了确保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院(部)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放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在外出或离返校要搭乘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并有客运资质的车辆和船舶,不乘坐黑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被盗、火灾,尤其是人身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要高度重视学生出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集体组织出游活动,确需组织的,须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要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教育并强调学生不允许参与社会非法集会和传销等非法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三、凡是离校学生要向所在院(部)登记,各院(部)要对学生去向做到心中有数。假日期间在校的学生,严禁在校内外饮酒滋事。学生需外出时要结伴而行,注意交通安全和自己财产安全并避免与社会人员发生冲突,晚上要按时返校就寝,不准擅自外宿、夜不归宿或在外通宵上网;教育学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等宿舍内明文规定不得使用的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等;放假前各院(部)可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对学生寝室进行排查,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四、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假期间,不留宿外人,更不要把宿舍钥匙交给别人使用;就寝及寝室无人时应关好门窗,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现金、存折、银行卡等应妥善保管,严防外人入室作案;宿舍内发现可疑陌生人,尤其是冒充学校工作人员及在宿舍经商的人,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五、要坚决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节日期间,各院(部)要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