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近期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申请工作
根据《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院政学〔2010〕6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我校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的专项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若符合条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的学费卡,以个人名义到学生工作处申请(行政楼101房),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汇总后进行发放。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5月13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1届毕业生解除处分工作
我校针对毕业生的解除处分工作已经开始,请受过处分的毕业生认真对照《许昌学院关于解除学生处分的实施办法》(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管理栏),若符合条件,写出解除申请、逐项填写处分解除申请表(具体见附件,A4纸下载打印),不得空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到所在院(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以院(部)为单位于5月13日下午5点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贫困生的门诊医疗补助工作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学〔2011〕10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2011年上半年的门诊医疗补助工作已经开始,请参加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生将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医疗费用清单及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等资料一起交到所在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各院(部)派专人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到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批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点击浏览该文件:许昌学院学生处分解除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