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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学院第七届“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鹏 杨乐  编辑:王萌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5  点击:[]

各学院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当代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许昌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各学院社区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学校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统一评审,最终确定许昌学院第“最美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政治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须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前)。撰写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标题要凝突出显候选人的主要成绩,事迹材料中可插入图片,后附个人获奖或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事迹材料格式:标题为黑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提交方式:个人事迹材料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xscxgk@xcu.edu.cn。

    (二)网络投票(20254168:0041817:00。各学院(社区)推荐的候选人优秀事迹将在许昌学院学生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全校师生可以扫描投票二维码见附件,长按后点击下方“投票制作小助手”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投票截止后学生工作部(处)对票数及排名进行汇总,作为“最美大学生”评选依据之一。

    (三)评选答辩(20254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对在校综合表现进行展示,包括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表现以及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时间1分钟,可以用PPT辅助,具体地点、抽签事宜另行通知)。

    (四)终审阶段(2025年5月上旬)。学生处负责牵头召开终评会,组织终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投票情况、现场答辩成绩等评选出10名许昌学院第七届“最美大学生”,并择优在校内外开展推介宣传。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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