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院政学[2009]86号)精神,为提倡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调动广大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学生科技创新资助工作。现将科技创新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的申报者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每名学生或一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活动。
3、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
4、鼓励学生跨院(部)开展合作研究,学校对项目主持人所在(部)进行资助。
5、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6、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项目主持人(或作者),其他按贡献大小依次署名。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7、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原则上应有副高以上职称老师作为指导老师,并对项目提出相关推荐、指导意见。
8、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报名,于12月11日以前统一报送学生处办公室。12月12日-18日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对优秀项目进行一定的资助。
9、由学校资助的项目所有权归学校。
附:许昌学院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