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计划,2008-2009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精神予以办理。
1、申报标准: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院政学字[2008]8号);
2、评选程序:首先由各院(部)进行自评、逐项打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学生工作部再进行综合评选;最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先进单位名单。
3、截止时间:12月11日下午5:00,逾期不能提供自评报告及证明材料的院(部)将取消评先资格。
学生工作部
2009年12月1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2009年考研组织、辅导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学生科技创新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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