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院政学〔2010〕6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我校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的专项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若符合条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的学费卡,以个人名义到学生工作处申请(行政楼101房),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汇总后进行发放。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12月9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备注:根据文件精神,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者,获得任职资格证书及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