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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许昌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作者:张鹏辉 王菲  编辑:王萌  来源: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9-05-0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许昌学院 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为685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均无不及格课程。

3.曾获得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学校或部门认为在某个方面特别优秀或为学校为社会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学生,可由学生所在学院或部门单独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学校审批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5.优秀毕业生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发生违反校纪行为者,撤销所获得的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初步人选,经院系审核并公示后确定预选名单,并报学生处审定、汇总。预选名单将在全校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许昌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一份(表格请自行下载,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及《许昌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加章)一式一份,于516日上午12: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D楼,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各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c@xcu.edu.cn。联系人:王国忠老师。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所分名额进行评选,不得超额。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2.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许昌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一份(表格请下载, 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各项不得空缺(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中院系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加盖院系公章,日期统一填写为 5 14 ;学校意见栏填写同意推荐,日期统一填写为 5 15 。上述各项均为手写,其它项需打印)。对审批表填写不认真、马虎潦草的毕业生取消参评资格。

3.参评材料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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