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公示公开
学院(社区)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办理展期手续说明

作者:admin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03  点击:[]

一、应届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高校报到注册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前往录取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二、在录取高校办理完相关确认手续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应盖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到原贷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展期申请,申请展期时间截至到10月20日。  

三、办理展期手续的学生在专升本或研究生毕业后开始还款,如果继续攻读学位需要重新办理展期手续。  

四、申请展期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3.展期申请表两份(加盖原所在学校资助中心公章)。  

上一条:关于2009年迎接新生工作安排意见
下一条: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


中国 · 许昌 · 许昌学院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