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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校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熊海岩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点击:[]

 

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度自付利息和逾期本金催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收具体内容

1年度自付利息

每年1220日为当年助学贷款的结息日,在结息日之前贷款毕业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当年的应付利息金额和“支付宝帐号”,并提前将足够的资金充值到本人的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宝”专用帐户里,等待结息日“支付宝”的自动划扣。或者手机登录支付宝账户,通过支付宝生活号进行在线还款,详细操作见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

各学校在与贷款学生联系时应特别说明,如果在1220日前未能按时还息即构成欠息,一旦欠息就会被记为违约,相关不良纪录将被记入央行征系统,对本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多负面影响。

2逾期本金催收

贷款学生在合同到期日前大部分都会按时偿还助学贷款,但仍有少部分毕业生贷款本息逾期未偿还,造成在“征信系统”中给贷款学生留下严重的违约纪录。希望各学院利用各种有效方式联系学生,督促其在20201220日前及时充值还款。

二、具体操作要求

1各学院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贷后管理自付利息回收批量扣款点击“扣款学生数”(点击数字),对 “是否催收”显示为“是”的学生进行逐个联系。

2对所有联系过的学生均需要在助学贷款系统内登记联系纪录。请各院系按照《贷款毕业生联系纪录登记流程》(附件)的操作需求,在1216日前将本次贷款学生联系情况在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登记。校资助中心将对联系纪录的覆盖率进行统计,并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内。

3为促进高校助学贷款回收,降低贷款逾期率,省资助中心将集中向本年毕业且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发送提醒短信,防止学生逾期。请各学院在122日将本年毕业且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1147135353@qq.com(具体学生信息见资助工作群文件),另外,往年毕业生(特别是2019年的)且未还清贷款(逾期或款未逾期都算),如果学生信息正确,电话可以联系到,也可以一并把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需把本年毕业和往年毕业的学生区分开)。

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同欠息和已经违约的学生联系,督促其按时还息,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院系,校资助中心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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