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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银超 刘小敏 马振华  编辑:马振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30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08号)精神,现将有关2023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回执录入工作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专指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作流程,借款学生相关申请手续在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资助中心将学生《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等信息逐个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截至目前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5000余人,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院系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校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汇总

为提高工作效率,校资助中心本年度继续通过分化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1.校资助中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向各学院下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各学院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在学生报到时收取学生《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学院,下联学生个人留存),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入《信息表》预留位置中。如个别学生没有受理证明可以把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截屏发给辅导员。所有《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截屏照片都需要上报校资助中心。

3.《信息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连同《受理证明》一并于9月15日前交校资助中心(《信息表》中顺序与《受理证明》顺序保持一致,序号标在《受理证明》右上角),《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xc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4.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此为极个别情况),则各学院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

5.请各学院在老生报到、2023级新生报到时收集《受理证明》并在《信息表》中填入回执校验码,以提高工作效率;

6.对已经报到但未提交《受理证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核实情况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数据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入伍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工作是决定学生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切实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填报数据。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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