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学校公示的受助学生信息,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根据教育部日前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现将我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在12月7日前,各学院要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院系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12月8日8将清理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工作报告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电子版各一份,50408201@qq.com)
二、要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各学院要结合当前检查工作,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学院以此次全面排查为契机,建立分级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把好事办好。
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学院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