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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银超 刘小敏 鲍利涵  编辑:鲍利涵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6  点击:[]

为激励学子追求卓越,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定办法》(院政学〔2019〕30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6年我校考取高水平研究生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

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本科学习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本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仍处于处分期内的;

2、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存在其他经认定不符合本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情况。

三、评定标准

本奖学金以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为依据确定获奖学生

四、评定人数

全校范围内拟评定10名左右

、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生申请,各二级学院依据通知要求核对学生录取实际情况,于5月11日下午5点前汇总并提交《XX学院2026年度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请各学院上报汇总表时请先自行排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xc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中心615,各学院上报人数不超过5人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结合二级学院推荐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名单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附件2);

2)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相与向上奖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5、财务处根据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为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附件1 XX学院2026年度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2 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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