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资助育人实效,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开展许昌学院首届“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中心
承办单位:国际教育学院
二、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标兵”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获得2024—2025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
3.科研创新能力显著,在学术论文、科技奖励、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参研项目、国家专利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综合发展潜力突出,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
各学院从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本专科生中推荐候选人1-2名,国家奖学金获得人数在7人以下学院可推荐1名,国家奖学金获得人数在7人及以上可推荐2名。填写《许昌学院“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一式2份,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见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PPT(电子版)和《许昌学院“国家奖学金标兵”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B4-112,联系人:贾老师(0374-2962300)。电子版(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PPT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69189697@qq.com。
2.学校初审(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标兵”申报资格审核小组,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个人事迹、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评选出20名“国家奖学金标兵”候选人进入决赛。同时,依托“许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对通过审核者进行个人事迹展示,接受广大师生评价评议。
3.决赛及表彰
决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每位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PPT自我展示。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委组成决赛评审小组,结合个人事迹材料和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最终评选出10名许昌学院首届“国家奖学金标兵”,并进行表彰。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推荐工作,充分认识“国奖标兵”在广大学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动员和精心组织本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参与评选,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3.树立典型,强化宣传。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标兵”先进事迹的后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实效,要深入挖掘标兵事迹,讲好励志成才故事;强化榜样示范,发挥引领辐射效应,激励学子以青春奋斗担当时代重任,用实干实绩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
1.许昌学院“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表
2.国家奖学金标兵事迹材料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
3.XX学院许昌学院“国家奖学金标兵”候选人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中心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