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社区):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持续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验收和2025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1.结项范围
学校2024年度立项培育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附件1),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结项。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延期书面申请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个学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及延期申请者,学校予以撤项。
2.结项条件
(1)项目支持人完成项目申报材料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并填写《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结项报告书》(附件2);
(2)项目结项报告应重点说明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
3.结项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结项报告书》,按照要求填写、装订,“单位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并附与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电子版1份。项目结项报告主要内容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能充分反映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以辅导员课程类型立项的项目,要提供课程全程教案、课件、讲义材料。
二、立项申报
1.项目内容
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内容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高校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
2.项目要求
(1)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3.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各学院(社区)专兼职辅导员。原则上,每个学院(社区)至少选报1项。
(2)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积极申报。
(3)申报对象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也可以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各学院(社区)间加强联系,组成校级或学院(社区)团队申报。
(4)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和成员信息不再变更。
(5)已获得其它部门立项资助的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立项。
4.申报材料
(1)填写《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附件3),学院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撰写立项申请报告,报告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当前的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提供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够体现工作成果的支撑材料,可以是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形式。辅导员课程要提供1—2节课程视频,每节课视频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要求不超过150M。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得超过2种。
以上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分别装订。
5.结项验收
(1)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
(2)项目培育建设期满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立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三、项目评审
1.评审答辩。学校组成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验收与立项评审小组,组织召开结项验收和立项评审答辩会,评审组专家将根据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和答辩情况,确定结项验收和立项项目结论;
2.学校对评审结项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给予资助,其中重点项目给予2000元资助,一般项目给予1000元资助。
四、材料提交
1.结项验收:结项报告与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用一个档案袋装好(材料明细表贴于档案(以压缩包形式报送,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XX项目结项报告”)发送至邮箱:xsc@xcu.edu.cn。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
2.立项申请:项目负责人须将《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立项申请报告与项目支撑材料纸质版装订后(一式5份)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报送,文件名统一为:学院(社区)+姓名+辅导员精品项目立项申请)发送至邮箱:xsc@xcu.edu.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民幸,联系电话:2968612
附件:
1.2024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结果
2.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结项报告书
3.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