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子积极进取、追求卓越,弘扬勤奋好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氛围,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定办法》(院政学〔2019〕30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5年我校考取高水平研究生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三)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
(四)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本科学习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本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仍处于处分期内的;
2、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存在其他经认定不符合本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情况。
三、评定标准
本奖学金以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为主要依据确定获奖学生,高校排名参考标准见附件1 《校友会2025年中国大学排名(总榜1-100)》(来源:http://www.chinaxy.com/2022index/news/news.jsp?information_id=15871)
四、评定人数
全校范围内拟评定10名左右。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生申请,各二级学院依据通知要求核对学生录取实际情况,于5月16日下午5点前汇总并提交《XX学院2025年度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各学院上报汇总表时请先自行排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xc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中心614,各学院上报人数不超过5人。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名单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附件3);
(2)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相与向上奖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5、财务处根据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为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附件1:校友会2025年中国大学排名(总榜1-100)
附件2:XX学院2025年度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3: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