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进程,为保证我校2024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表核对工作
1.校资助中心将发放名单下发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生或安排专人对发放数据进行核对。只核对关键信息:学生姓名、银行卡号即可,关键信息有误的,请各学院填写《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见附件)并在发放名单上进行修改完善。
2.我校奖学金均通过学生本人建行卡进行统一发放,助学金非2024级学生通过学生本人建行卡进行统一发放,因此要求开户行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请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务必保证本人建行卡能正常使用。
由于2024级学生的银行卡学校尚未办理,因此本次数据核对不包括2024级享受助学金同学。2024级享受助学金同学的银行卡号待12月上旬财务处办理完毕后由财务处统一提供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在核对奖学金银行卡号时,如果有未年满18周岁没有建行卡的同学,可以使用其家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如:父母)的建行卡,但所在学院必须统一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包括该同学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换成父母银行卡的原因,替换人和学生是什么关系,替换人的姓名、银行卡号、开户行。
4.核对完毕把情况说明电子版、修改完善好的奖助学金发放名单(修改时不要打乱原名单顺序)电子版连同《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zzx@xcu.edu.cn。报送时间为12月2日前。
5.情况说明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校资助中心。
二、学籍核查工作及注意事项
1.做好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学籍核查工作,对于已经获得奖助学金但因各种原因出现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的,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必须更换受资助学生,请相关学院开具变更说明交校资助中心;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次核查工作,确保发放对象均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2.本次数据核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下周一(12月2日)前完成,以确保我校本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的,请学院开具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报校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