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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松  编辑:王晓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6〕617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 成就自我”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7日—21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本学院学生广泛参与,力争丰富多彩。各学院要借助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和改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常规宣传渠道,特别是网络渠道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要充分发挥学院学生会心理保健部和班级心理保健员的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心理影片赏析、心理素质室外拓展训练、心理知识培训、参观学校心理教育咨询中心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学院要紧紧围绕“不忘初心,成就自我”这一活动主题,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尤其要加强大一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使教育新生能以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人素质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4、加强督导,促进交流。许昌学院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总体工作责任单位是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具体活动方案由各学院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将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纳入各学院的工作考评体系。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于10月31日前上报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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