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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十六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丁书英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20〕3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抗“疫”,青春绽放。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26日—30日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学院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积极发动本学院学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各学院要借助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和改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合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特别是网络渠道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道,调动学生积极性,充分发挥学院学生会心理保健部和班级心理保健员的作用,营造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彰显特色。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同心抗‘疫’,青春绽放”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和本院特色,开展心理影片赏析、心理素质室外拓展训练、心理健康知识主题班会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尤其要重视大一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引导新生能以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人素质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4、加强督导,促进交流。许昌学院第十六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总体工作责任单位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具体活动方案由各学院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纳入各学院的工作考评体系。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电话:0374-2968612;联系人:丁书英;电子邮箱:xinlizixunedu@163.com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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