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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0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03  点击:[]

关于开展0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全校各院(部):

为了了解2008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调查和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学校学生工作部和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决定在近期对2008级新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测试时间

11月3日——14日

二、心理测试对象

2008级全体新生

三、心理测试内容

大学生人格健康调查表(UPI);精神卫生状况自评量表(SCL-90)。

四、组织实施

1、新生心理测试由各院系08级专职辅导员具体负责实施。为确保本次测试的可信和有效,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心理测试工作。

2、测试时,要求组织学生在教室进行,不得在其他场所进行;测试时间为60分钟,测试要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发放、统一回收。

3、被测新生座位之间应有间隔,各人单独完成,严禁代替他人选择。

4、保证所有新生同学都参加,不得遗漏;因故未参加测试同学应当即统计名单,再集中进行补测。

五、心理测试要求

1、测试新生应自带钢笔或圆珠笔。

2、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的答案要“根据自己最近的实际感觉”做答。(具体见附件1)

3、务必保持教室环境安静,以免影响答题效果。

六、工作流程

1、辅导员派人到A3-408(心理咨询中心接待室)领取“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辅导员在11月3日-14日利用晚自习时间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晚7:00,发放“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辅导员宣读心理测试要求和指导语。

3、晚7:10——7:50,心理测试答题时间。

4、晚7:50——8:10,心理测试量表分统计时间。统计量表分只统计第7页SCL-90得分,特别注意不向学生解释。并告之有特殊问题可以请教心理教育咨询中心的咨询师。

5、测试完成后,所有心理健康测评量表应当场收上,心理健康测评量表应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列放在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表面注明所属专业、班级。

6、筛选统计阶段。统计UPI量表得分,筛选出UPI一类(25分以上者),且SCL-90有三个因子3分以上者,制作报表,连同“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一起于11月28日前报学校心理教育咨询中心接待室(A3-408;电话2968859)。

7、其余档案院系留存。

                                                      学生工作部

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2008年10月27日          

 

附1:心理健康测试指导语    2:UPI简介及筛选统计规则

 

 

附1:心理健康测试指导语

   1、测试结果不同于考试结果。答题无对错之分。测试结果无所谓好、中、差之分。

   2、测试力求客观真实反应各位同学自己的状况。因此,各位同学必须认真,真实地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回答。

   3、测试是针对每个同学自己的,因此同学之间不要商量、交流。

   4、测试结果属于学生档案管理范畴,因此是绝对保密的。同学们完全不必担心自己的结果外泄。

5、测试重视的是各位同学自己的主观感受,因此答题中无需思考太多他人评价、想法,立足于自己来答题才是最理想的。

 

附2:UPI简介及筛选统计规则

1、UPI构成

UPI问卷有60道题,其中4道测伪题(第5、20、35、50题)不计入总分。其余56道是反映学生的苦恼、焦虑、矛盾等症状的项目。

2、UPI的记分方法

UPI测验完成后,需要计算的只有一个指标,即总分。UPI问卷共60个问题,其中有4个测伪题不记分。UPI 总分的计算规则是:除测伪题以外的其它56个题,肯定选择的题记1分,否定选择的题记0分,并求总和。所以,UPI总分最高为56分,最低为0分。

3、UPI的筛选规则或结果统计

第一类筛选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归为第一类:(1)UPI总分在25分(包括25分)以上者;(2)第25题做肯定选择者;(3)明确提出咨询要求且属于心理问题者;

第二类筛选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归为第二类:(1)UPI总分在20分至25分(包括20分,不包括25分)之间者;(2)第8,16,26题中有一题做肯定选择者。

第三类筛选标准:不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者应归为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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