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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25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风,提倡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调动广大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9年11月26日到12月26日,集中一段时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本次活动在学校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院(部)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学风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为使活动有效开展,各院(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学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各院(部)特别要召开全体任课教师参加的动员会,要求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学风建设活动,做到教书育人,以优良的教风促进学风建设。通过宣传动员把学生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专业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上来,把教师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科研水平上来。

各院(部)要在12月4日之前布置相关的宣传版面予以展出,并将活动计划、院部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学风建设活动办公室。

二、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各类学习竞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学生工作部(处)将进一步明确“许昌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中心”的职责,继续建立新的科技创新活动基地,逐步实施学生科技创新资助工作,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激发学生创新热情,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扎实理论基础,提高动手能力,表彰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优秀学生,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氛围,促进学风的提升。

2、各院(部)要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利用科技创新活动基地,鼓励大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等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和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各种资格认证的考试,激发学生加强专业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对比较成熟的活动小组、团队,可以申报学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学校将纳入“许昌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中心”管理,并进一步扶持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3、各院(部)要逐步推行大学生科研创新工作导师制,鼓励专业课老师带领、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学习、实践与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科技学术竞赛活动,也可以让学生参与老师的科研项目,以培养大学生的科研创新意识和基本的科研能力。

三、搞好总结,表彰先进。

1、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结束后,各院(部)要认真总结,尤其要重点总结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成功做法,写出书面材料进行交流。学校计划评选“许昌学院大学生首届科技创新之星”,并予以表彰奖励,请各院(部)在抓好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培养、及时推荐。

2、各院(部)要按照有关学风建设的文件要求,继续推荐“许昌学院2009年学生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学校将于2010年1月上旬组织评选“许昌学院2009年学生十大学习标兵”,并予以表彰。同时,学校还将继续对在学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许昌学院2009年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许昌学院2009年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 超

副组长:陈 彪 高新战

成 员: 殷志峰 常桂荣 赵 颖 程曾强 许国林 焦彬凯 冯占申 王国志 王振亚  刘宝玉 马 忠 王宏伟 郭超峰 刘晓敏 冯晓民 张东玉 杜根远 杨保利

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办公室主任:陈 彪(兼)

办公室副主任:常桂荣 唐红亮

办公室成员:张忠强 姚怀喜 王国忠 金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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