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近期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申请工作
根据《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院政学〔2010〕6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我校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单项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若符合条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的学费卡,以个人名义到学生工作处申请(行政楼101房),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汇总后进行发放。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5月14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0届毕业生解除处分工作
我校针对毕业生的解除处分工作已经开始,请受过处分的毕业生认真对照《许昌学院关于解除学生处分的实施办法》(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管理栏),若符合条件,写出解除申请、逐项填写处分解除申请表(具体见附件,A4纸下载打印),不得空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到所在院(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以院(部)为单位于5月14日下午5点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科技创新结项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院政学[2009]86号)精神,为提倡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调动广大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我校于2009年12月22日启动了学生科技创新资助计划,并对51个项目进行了资助。
为此,特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成果和项目费用的正式发票一起交到所在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以院(部)为单位于5月21日下午5点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由学校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对各项目进行评审。
逾期不再受理。
四、贫困生的门诊医疗补助工作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院政学〔2010〕9号)(详见学生工作处网页学生资助栏),2010年上半年的门诊医疗补助工作已经开始,请参加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生将个人申请、诊断证明、病历和费用汇总清单及医疗费发票等资料一起交到所在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各院(部)派专人于5月21日下午5点前到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批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点击浏览该文件:许昌学院学生处分解除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