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第一天有关部门及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要求,现将开学第一天举行升国旗仪式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党委有关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和团委等全体人员;
2、各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
3、各院部部分学生(人数按学工部通知);
4、其他自愿参加的老师、学生。
二、时间:
2011年8月29日早上6点30分面向国旗集合完毕,6点40分开始升旗仪式。
三、地点:
弘毅广场
四、在举行升国旗仪式过程中,校园内各个部位的室外活动人员都要停止活动,面向国旗肃立,尤其是在弘毅广场范围内和附近区域。
学生工作部
201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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