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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新生转专业须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5  点击:[]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规范学籍、教学、教材管理,更好的为学生服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学生因身体健康、特殊困难、专业特长等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新生报到后,在入学教育阶段,学生可以对所在专业进行初步了解,对自己今后发展有个初步规划,如果对所在专业不感兴趣,军训后,可以第一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转入所选新专业学习。新生上课后,两个月内对所在专业接触后,如果对所在专业仍不感兴趣的,可以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仍可以转入所选新专业学习。学生处负责到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办理转专业要求及办理程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学校按照学生报考第一志愿录取而无其它特殊情况的;

2、未在原录取专业报到注册的;

3、跨录取批次的;

4、跨学历层次的;

5、跨科类的(文科与理科、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体育类与非体育类、师范类与非师范类);

6、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二)办理时间:

第一次办理:9月20日、21日由学生到学生处审核转专业条件,并领取《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9月29日、30日之前由学生将按要求办理审批同意后的《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学生处。

第二次办理:12月6日、7日由学生到学生处审核转专业条件,并领取《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12月15日、16日之前由学生将按要求办理审批同意后的《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学生处。

学生处在省厅规定时间内(12月15——30号)到省厅学生处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三)转专业的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先到原专业报到注册取得学籍并参加军训;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到学生处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符合省教育厅转专业条件的发放《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按照先转出后转入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按表格要求先到转出院审批、再到转入院审批,最后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4、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汇总在规定时间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5、学生凭审批同意的《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到转出院办理转出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档案等;

6、学生凭审批同意的《许昌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到转入院办理转入手续,并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档案等;

院(部)和学生不得擅自转专业;院(部)不得接收无转专业手续的学生。未经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擅自转专业的,学校不承认其学籍异动情况,省教育厅不颁发转入专业毕业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院(部)和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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