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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编辑:张忠强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5-12-24  点击:[]

 

各院部: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将于   2015年   12月   26日   28日进行。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学【2015683号)精神,为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有效避免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现就加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各院部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要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对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生,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阅览、校园文化、体育比赛等活动,把学生吸引在校园内。除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学生外,全体学生原则上应在校园内从事各项活动,一般不允许外出,因特殊情况外出确需请假的,应核清真实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院部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及时上报,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二、强化在校生思想教育工作。在考试前夕,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在校生开展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相关条款,让广大学生明确考试舞弊行为的危害性和违纪成本,不因一时失足而毁掉自己的一生。要加强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长观和成才观。要教育学生不要找“枪手”,不要打“小抄”,不要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对参与考试舞弊的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各院部核实若有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者,只要在考试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学校可以不予追究。  

三、整治校园内部环境。各院部要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及时清理在校园内张贴的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和作弊器材等小广告。要强化校园网监管工作,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参与考试舞弊的教师和学生,一经查实,要依照党纪政纪和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坚决追究其责任。  

各院部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附: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致全省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的  

公开信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5 年12 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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