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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作者:学生处  编辑:编辑:学生处  来源: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09-19  点击:[]

学院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校园网贷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做好网贷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我校学生陷入网络借贷风险,根据《河南银监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豫银监发〔2016〕2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的校园监管力度

加强完善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各学院要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检测预警,密切关注网贷平台在校园的营销展业行为,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严禁不良网贷平台入校宣传,对于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送学生处,学校根据需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针对性教育工作予以纠正。对于不法分子利用校园网贷舆论造谣生事、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及时了解详细情况并向学生处报告。

二、加大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知识普及力度

新生军训期间,各学院加强普及网络借贷、非法集资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学院及时下载本通知附件,通过班级Q群、微信平台、召开主题班会、新生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网贷、非法集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了解校园网贷的潜在风险,甄别不良机构,远离不良校园网贷、非法集资。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网贷、非法集资安全宣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三、教育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引导学生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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