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我校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自11月上旬启动以来,经过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主题班会、案例分析、班情熟知等环节,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的比赛已顺利结束。现将决赛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12月22日下午14:30-17:30;闭幕式时间:17:30-18:00。
二、比赛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决赛阶段活动安排
1、抽签。进入决赛阶段辅导员(选手名单见附件1)请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到大学生服务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科抽签。
2、比赛规程:
(1)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辅导员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可使用背景音乐、PPT或其它道具(需自备)。选手出场顺序由比赛时抽签决定,通过对个人特色工作的介绍,展示辅导员的形象、个人风格和工作业绩。限时5分钟。
(2)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准确把握各项方针政策,综合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各种方法,通过良好的沟通技巧,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矛盾化解、挫折应对、压力疏导、情感解惑、成长规划等方面的工作能力。比赛时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谈心谈话试题,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由学生进行简单配合。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比赛结束前30秒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
(3)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参赛选手在休息区等候,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选择即兴演讲的选手在全部命题演讲选手比赛完后开始比赛,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主题演讲题目。主题演讲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主持人宣布时间到时必须停止比赛。比赛结束前30秒钟,现场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
参赛选手可选择即兴演讲(现场抽题)或命题演讲(提前获知演讲题目),选择即兴演讲的选手将获得演讲成绩5%的加分。
3、大赛颁奖典礼暨闭幕式
在全部选手完成比赛后举行大赛闭幕式,颁发获奖个人及单位荣誉证书和奖励,总结比赛工作。
四、评审工作
(一)比赛名次评定方法
评分标准按照许昌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细则执行,七项共计600分(其中班情熟知、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两项分值为50分,其余项目均为100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二)评判规则
1、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届时将邀请相关专家参加担任评委。
2、选手决赛阶段分数由赛场评委现场评定。
3、决赛时如果出现两个或多个选手平分,则案例分析分数高的选手优先;如果仍然平分,主题演讲分数高的选手优先。
五、工作要求
1、决赛阶段要求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全体学工干部及学生代表现场观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萌 联系电话:2968885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