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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评审会的通知

作者:张鹏辉 王萌  编辑:学生助理团网信部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04-1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度优秀辅导员评审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校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教学院部党总支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参加评审人员

2016年度考核优秀辅导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时间

2017年 4月17日下午3点

四、地点

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五、评审结果运用

1.特色工作展示(50分):学校成立优秀辅导员评审小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主要结合自身开展的特色工作和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述职(PPT辅助展示,限时6分钟,5分30秒时有人提醒,超时扣分),评审小组根据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投票推荐。

2.学生评议(30分):由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学生填写《许昌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根据评议情况量化计分。

3.材料评审(20分):此项评分主要侧重考察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参评辅导员在学生指导、班级管理、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或重要贡献。提交材料包括:1.所带学生或班级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相关材料(不包括按学院学生人数分配的省级以上荣誉,例如:省级优秀班集体、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学生等);2.本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相关材料;3.从事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的科研活动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以纸质形式提交(荣誉证书只提交证书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把关,抓好落实。

2、参加评审会的辅导员老师请于4月 14日上午9:30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抽签,抽签后直接提交个人特色工作展示PPT。

3、评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2968885

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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