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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作者:张鹏辉 王菲  编辑:王萌  来源:来源:学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0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我校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必须达到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条件 。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初步人选,经院系审核并公示后确定预选名单,并报学生处审定、汇总。预选名单将在全校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格请自行下载,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及《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加章)一式一份,于3月22日下午16:3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各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c@xcu.edu.cn。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所分名额进行评选,不得超额。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2.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格请下载, 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各项不得空缺(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中院系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加盖院系公章,日期统一填写为 3月 20日 ;学校意见栏填写同意推荐,日期统一填写为 3月21日 。上述各项均为手写,其它项需打印)。对审批表填写不认真、马虎潦草的毕业生取消参评资格。

3.各学院在报送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经评选后上报两名至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4.参评材料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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