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尤其是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的评选标准,各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统一评审,最终确定许昌学院第三届“最美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最美大学生评选必须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1.网络投票(2021年3月20日—3月26日)。为了进行网络投票,各学院候选人需提供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红色背景,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院(系)名称+姓名”),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先进事迹、所获荣誉)。3月18日下午5:00前把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1617805342@qq.com邮箱,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将在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并组织投票。
2.评选答辩(2021年3月30日)“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对在校综合表现进行展示,包括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表现以及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时间2分钟,可以用PPT辅助,具体地点、抽签事宜另行通知)。
3.终评阶段(2021年3月31日—4月9日)。学生处负责牵头召开终评会,组织终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投票情况、现场答辩成绩等评选出10名许昌学院“最美大学生”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2名作为河南省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候选人。
4.表彰阶段(2021年5月)。公布评选结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296888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