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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及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1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根据《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及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辅导员工作室应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进行设计和建设,具体申报方向包括: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和领域。工作室名称可以以负责人名字、某方向专项工作或其他形式命名。

2工作室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操作性、可行性强。

二、申报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辅导员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原则上主持人为各学院(书院)党委副书记、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

3原则上主持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统筹协调能力强,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工作成果

4优先考虑曾获评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奖项获得者。

2团队成员一般控制在6-8人以内,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应不低于60%,每名辅导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2个工作室,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工作室所有成员应至少有一半是非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填写《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份于81516:00前上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政科,电子稿发送至xgbszk8883@163.com

四、评审与管理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见附件3

2、学校将为每个工作室配套相应经费。

3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其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1、《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许昌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3、《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296888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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