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统计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数据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节点及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校本专科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二、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内容填写,于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件发送至50408201@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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