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回执信息的录入,凡是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及时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在学院并进行回执校验码的登记。各学院统一收齐后,按要求填好《2016年生源地回执受理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中的回执校验码一栏。
二、报送时间:2016年9月15日前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所交受理证明纸质材料一并上交。
三、其他事宜:《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中虚线以下部分剪下,由学生本人自行保管备查。
窗体顶端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窗体底端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