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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银超 刘小敏 熊海岩  编辑:田建伟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8  点击:[]

各学院(书院):

根据《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定办法》(院政学〔20193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年我校考取高水平研究生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

4.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本科学习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5.符合《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本奖学金以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为主要依据确定获奖学生,拟奖励10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生申请,各二级学院(书院)依据通知要求核对学生录取实际情况,于512日下午5点前汇总并提交《XX学院(书院)2023年度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xcu.edu.cn,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

2.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名单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附件3)

2)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相与向上奖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5.财务处根据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为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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