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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08-09学年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意见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27  点击:[]

关于开展08-09学年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院(系、部):

为切实做好国家各项贫困生资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我校贫困生资助措施,努力做到客观、公正,保证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启动2008-2009学年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学校对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许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保证传达到每一位在校生,根据本院(系、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二、周密布置,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各院(系、部)要切实依据本单位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特别是向学生发放《许昌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评议小组成员的推荐和确定等重要环节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开展对申请学生所提交《许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日常消费等重要事实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确认。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6月27日――2008年7月4日,确定本院(系、部)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向学生传达文件精神,落实评议小组人选;并将工作计划及领导小组和评议组成员及简介报学生工作处。

2、2008年9月7日――2008年9月25日,将院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工作处,整理并保管好所认定贫困生的申请表材料。

3、2008级新生的认定工作,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辅导员,院系根据情况作出初步认定,待学生彼此熟悉和了解深入后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认定。2008级学生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暂定于2008年11月中旬完成。

 

 

                                       许昌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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