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4】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届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手续办理说明
贷款学生每月可随时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并根据系统提示金额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将需还本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每月20—21日(11月除外)进行批量扣划。具体还款方式见附件。
注:我校2024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尚不确定,因此各学院应鼓励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尽量在5月20日前完成还款。已经还过贷款的毕业生不需要再进行毕业确认。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一)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1、请各学院要求贷款毕业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个人资料维护”,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高校和生源地)》。
2、学生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二)学院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1、各学院使用贷款经办人账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更新个人信息的毕业生“学生状态”是红色字体显示的“已变更”,选中单个学生操作页面下方的“变更确认”,弹出窗口显示学生更新前后信息。如确认学生信息完善,点击“同意”即可更新;如学生信息填写不完善,需通知学生完善信息或由学院经办人通过“修改”功能代为完善信息(如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2、进行毕业确认: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毕业确认状态显示的是“已申请毕业确认”,选中单个学生操作“毕业确认审核”。审核时经办人要重点核实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
(三)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两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交校资助中心,报送时间为5月30日前。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一)目前生源地贷款系统只有高校客户端,校资助中心将各学院2024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下发各学院,以便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进行毕业确认工作。
(二)各学院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要求贷款毕业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首页,点击个人资料维护,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高校和生源地)》。
(三)学生通过系统修改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校资助中心将在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学生登录系统可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并在上面签字、摁手印。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一份上报校资助中心。报送时间为5月30日前。
(四)请各学院通知每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于5月30日前通过生源地贷款系统补充完善本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校资助中心今后每周通报一次各学院毕业确认开展进度。
四、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对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需自行承担利息;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需自行承担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现场告知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安排专门的时间和地点对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相关事宜的告知。应对借款学生进行贷后政策、诚信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各学院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 11 月 1 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各学院应加大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新政策(具体内容见附件)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 的宣传力度。
各学院要对本次毕业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要上报本次毕业生教育工作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和照片(电子版,背景有毕业教育的PPT或版面)。总结及照片材料须在5月30日前上报校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xcu.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在各学院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有退学、休学、留级、入伍等特殊情况无法做毕业确认时要及时上报校资助中心。
2、如学生因实习无法返校进行毕业确认,学院可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或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捺手印)后可以拍照发给资助专干老师,汇总后统一打印出来纸质版连同电子版照片一并上报。
联系人:马振华 联系电话:296888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