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6〕674 号)要求,我校需在9月8日前上报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预测额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核对,进一步确认本年度在校生贷款申请数据
根据资助中心暑假前有关通知安排,我校在校生2016年度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在暑假放假前完成,请各学院在老生报到后尽快开展在校生贷款申请数据核查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符合以下情况的贷款申请数据予以及时删除
1.申请贷款学生主动放弃本年度助学贷款的;
2.申请贷款学生已经交清本年度应交学住费及其他费用的(学生申请了贷款但将生活费等费用存入银行卡被学校扣除的除外)。
(二)对暑假前未按时申请,目前有贷款需求的学生仍可受理贷款申请
1.目前各学院助学贷款系统后台仍有未导入系统的学生贷款申请,请各学院及时查看并及时向学生确认,对正常的贷款申请数据应及时导入系统(无效申请不予理会即可);
2.对在暑假前未提交贷款申请,报到后无力交清学费的学生可继续申请贷款,但必须在9月8日前完成申请并由各学院导入贷款系统。
二、2016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预测额度上报
各学院对系统内申请数据进行确认后,务必于9月8日下午4点前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预测额度上报:
1.登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贷前管理—贷款规模;
2.确定“项目”为“河南省2016年度助学贷款项目”;
3.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分别输入年级人数、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
4.各学院预测额度输入完成后点击“待办”列表中的“提交”,输入处理信息后点击“提交”;
5.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工作”,可以看到学院经办人提交的学院贷款规模信息,点击“复核上报”,填写处理意见后点击“同意”完成上报工作。
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成为我国以及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我校已有超过3414人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因此各学院在进行预测额度计算时,在校生额度以各学院确认的系统数据为准,新生预测额度可参考去年贷款申请数据。
学 生 工 作 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