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进程,为保证我校2023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表核对工作
1.校资助中心将发放名单下发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生或安排专人对发放数据进行核对。只核对关键信息:学生姓名、银行卡号即可,关键信息有误的,请各学院填写《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见附件)并在发放名单上进行修改完善。
2.我校奖助学金均通过学生本人建行卡进行统一发放,因此要求开户行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
3.请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务必保证本人建行卡能正常使用,卡没有激活和没有建行卡的同学需抓紧时间到中国建设银行西湖支行(西湖公园南门对面)激活或办理新卡再进行上报。
4.在核对奖学金银行卡号时,如果有未年满18周岁没有建行卡的同学,可以使用其家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如:父母)的建行卡,但所在学院必须统一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包括该同学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换成父母银行卡的原因,替换人和学生是什么关系,替换人的姓名、银行卡号、开户行。
5.核对完毕把情况说明电子版、修改完善好的奖助学金发放名单(修改时不要打乱原名单顺序)电子版连同《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zzx@xcu.edu.cn。报送时间为11月6日前。
6.情况说明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校资助中心。
二、学籍核查工作及注意事项
1.做好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学籍核查工作,对于已经获得奖助学金但因各种原因出现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的,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必须更换受资助学生,请相关学院开具变更说明交校资助中心;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次核查工作,确保发放对象均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2.本次数据核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下周一(11月6日)前完成,以确保我校本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的,请学院开具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报校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