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社区):
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主体作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保证学生晚间学习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本学期辅导员夜间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方式
在教学工作周期间(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及特殊时段,采用轮班制入住学生公寓值班。
二、值班时间
当日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7:30
三、值班人员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四、值班地点
男辅导员:静十110房间
女辅导员:静七122房间
(值班室均已经配备低床、被褥、饮水机、空调、一次性床单被罩等生活用品,房间内供应热水用于淋浴。)
五、值班职责
(一)接待来访学生。认真听取学生意见,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深入学生一线。深入学生宿舍和活动场所,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与引导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值班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三)处置突发事件。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按照《许昌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许昌学院学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同时迅速、准确的向相关学院、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联动协调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填写辅导员值班记录,对接次日交班工作。
六、值班流程
(一)值班人员须于当晚20:00点前到达值班室。
1、男辅导员从静十大门进入,跟楼管核对值班身份后领取值班室钥匙,到一楼东侧110房间值班(从西侧到东侧的玻璃门密码随后以口头形式告知);
2、女辅导员从静七大门进入,跟楼管核对值班身份后领取值班室钥匙,到一楼门口处122房间值班。
(二)按照值班职责开展夜间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为当日晚上20:00点至次日早上7:30点。
(三)每天完成值班的辅导员,离开前主动打扫值班室卫生并随手带走产生垃圾,离开时要把值班室房间钥匙交还楼管处,并要主动对接联系下一个当值辅导员,提醒其按时到岗值班。
(四)当值辅导员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同时迅速、准确的向相关学院、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联动协调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相关应急部门电话:
校园24小时报警电话:7355110;
校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电话:2961120;
后勤管理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7355315;
办公楼一楼总值班室电话:2968660;
八一路校区南门门卫电话:2968852;
八一路校区北门门卫电话:7355989;
兴华路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3188110。
七、值班管理
(一)学生工作部(处)统筹安排辅导员夜间值班,并对值班情况进行带班、督促、检查和指导,值班安排表将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示,每月最后一天(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收集整理当月所有值班记录表,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对上月值班情况进行通报公示。
(二)值班辅导员应始终坚守岗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履行和落实好工作责任。
(三)确因身体、家庭等个人原因不能值班的辅导员,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工部(处)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社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值班人员顶岗替班等现象,确保值班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二)值班辅导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留档备查,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各学院(社区)落实值班情况和辅导员值班情况及表现,纳入《许昌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许昌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兴华路校区辅导员夜间值班工作另行安排。
附件:1.许昌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记录表
2.许昌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3.许昌学院学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4.许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许昌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流程
6.许昌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