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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熊海岩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3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定办法》(院政学〔20193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年我校考取高水平研究生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

4.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本科学习阶段学业成绩优秀。

5.符合《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本奖学金以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为主要依据确定获奖学生,共奖励10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依据通知要求核对学生录取实际情况,于61日下午6点前汇总并提交当年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名单(附件2)。

2.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发布的高校排名,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名单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附件3)

2)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相与向上奖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5.财务处根据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为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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