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已经完成了2021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电子邮件应告知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10日
举报电话:0374-2968882。
举报邮箱:zzzx@xcu.edu.cn
附件:2021年度许昌学院“相与向上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8日